关于山东省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是怎样确定的?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?
答:考生综合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(含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成绩、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、高校考核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。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,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。
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招生。安排两次志愿填报,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。
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、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,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,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,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,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。